2024-11-20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最新版的隐私政策协议将于2024/11/20 17:00:00至2024/11/27 17:00:00期间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之后新的协议版本将正式生效。新的协议如下:
提示条款
欢迎注册递四方用户账号并使用递四方转运服务!
本《递四方用户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是用户与深圳市前海递四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本公司”)之间就注册递四方用户账号及使用递四方转运服务(以下或称为“本服务”)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协议。
在注册递四方用户账号或使用本服务前,我们邀请您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下的全部内容,特别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递四方责任的条款,该类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并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如您不理解或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请勿注册递四方用户账号或使用本服务,并请您立即停止注册程序。如您对本协议的内容(特别是涉及免除或者责任限制的条款)有任何疑义,可按照本协议中列明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如您勾选“我同意《递四方用户协议》”并通过注册程序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或接受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内容的约束。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务必在家长和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在进行注册、下单、支付等任何行为或使用本服务的任何一部分前,应事先征得您的家长和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递四方用户协议
本协议由用户与深圳市前海递四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共同缔结,本协议中协议双方合称协议方。本协议中“递四方”指由本公司运营的网络交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www.TransRush.com。
一、总则
用户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本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和各项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理赔细则)的规定。本公司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本公司将在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用户。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请停止使用本服务。经修订的协议在递四方网络交易平台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同时,各类规则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登录或继续使用本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本服务内容的变更均受本协议约束。
二、注册信息和隐私保护
1.用户不得将会员资格出借、转让、买卖、抵押等;
2.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由于用户自己对帐号的保管不当、不安全操作或使用所造成的一切纠纷和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盗用、使用或发生其他危及账户安全的情形,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要求暂停或终止相关服务,本公司将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处理,但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用户应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对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后果,本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4.用户接受本公司官方服务信息和营销信息的推送,其中营销信息可于发送信息中选择退订取消,本公司遵循隐私政策保护个人信息,不向第三方提供具有可识别性的个人信息。
5.本公司保留核实用户真实性的权利,如用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购物凭据等与本公司提供本服务必要的信息,本公司有权关闭用户账户,拒绝提供服务;
6.同一用户不得重复或者恶意注册多个账户,如果发现此类问题,本公司有权关闭用户账户并保留追究的权利。
三、服务约定
1.托运人不得托运或在所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的物品;因违背此约定造成承运人的一切损失托运人须双倍赔偿;
2.托运人或收货人不得无故拒付任何服务费用。约定到达目的地付款的货物,托运人承担支付与托运物品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托运人或收货人无故不支付费用的,承运人可以对承运货物行使处置权、留置权及其他补救性权利,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承担;
3.承运人从货物收运时起到交付时止承担安全运输责任,在此期间若发生货物损坏、短缺、灭失、污染,承运人负赔偿责任;托运人或其委托的发件人需按本公司要求在包裹面单正确填写本公司仓库地址和以及能识别用户身份的用户编码信息,包裹寄出后,必须在本公司官网选择“新增包裹”向本公司预报该包裹订单信息; 本公司仓库收到托运人有预报的包裹开始视为承运人实际收运开始。
4.无主件及相关处理原则:
未经托运人提前预报即寄达本公司仓库的包裹视为无主件。针对无主件,本公司将依据包裹面单收件人信息中是否载明用户编码进行操作识别:
(1)对包裹面单上收件人信息栏已填写用户编码的包裹,本公司将包裹录入到对应用户编码账户下,托运人需自包裹寄达本公司后90天内在本公司官网登录该账户进行认领操作。针对无主件我司无主动通知托运人认领的义务。未及时认领的无主件超过90天,本公司将在官网公示7天后将从系统移除包裹并做弃件处理。
(2)包裹面单无用户编码导致无法识别包裹归属的订单,需托运人向本公司提出认领并成功后本公司方可进行订单操作及发运。托运人对无主件认领时需向本公司证明该包裹为其所有,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包裹内物的购买订单及平台订单发货页面的物流单号信息,购买链接、支付凭证、物流公司发货凭证/面单等。未及时认领的无主件超过90天,本公司将在官网公示7天后将从系统移除包裹并做弃件处理。
5.超期包裹仓租收取:本公司对托运人包裹免费仓储期是30天,超30天按¥1/0.5kg/天标准收取,超过90天按弃件处理。
6.托运人务必如实地申报货物价值,申报价值需与收/发货人双方的交易价格相同。如因托运人瞒报、少报货值导致被海关退关或罚款,相关责任及费用概由托运人承担;
7.货运价格依承运人公布价格确定。该价格不包含接送货费、税金、政府规费以及由于托运人或收货人的原因而增加的其他费用。
8.电子出口信息准备和申报的书面授权:
如果用户委托本公司将其货物从美国运输到中国,根据美国对外贸易法规(15《美国联邦法规》第30部分)的要求,用户作为外国主要利益方(FPPI)在此授权4PX Express USA, Inc.(递四方快递美国俄勒冈公司)作为其美国代理,以用户的名义,为满足美国出口控制目的,以电子方式向美国海关和人口普查局申报法律或法规可能要求的有关出口货物的信息。用户即FPPI承诺以电子方式将准确、必要和适当的货物信息和文件提供给本公司。用户作为FPPI知悉并确认,如用户做出虚假或欺诈性陈述或存在任何违反美国法律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民事和刑事处罚。用户同意受本公司根据用户(FPPI)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或文件所发表的所有声明的约束。
上述授权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有效,除非用户书面撤销。
四、禁止托运的货物
1.现金及支票、汇票、证券以及其他有价证券类;
2.信用卡、现金卡等卡类;
3.金融机关的存折以及现金提款卡;
4.包裹上的送达地不易识别;
5.活的动植物、死的动物或剥制的动物(即标本);
6.人体或人体的一部分、遗体、遗骨、牌位;
7.兴奋剂、大麻、麻药、作用于中枢神经影响精神状态的药物以及其他违禁药物;
8.枪炮、刀剑、武器、兵器、火药类、爆炸物、有毒物、有毒化学物品;
9.医药品、医疗器械;
10.儿童色情画、成人色情录像带以及其他淫秽物品;
11.其运送、进出口受包括经由国在内的进出口国、州、地方自治体的法令禁止或限制的物品;航空、运输公司的运输协议中不允许承运的其他物品;
12.不适合进行托运的其他物品。
13.禁止二手物品申报。
14.任何受《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和/或《出口管理条例》(EAR)限制从美国出口的物品。在本协议中,受《出口管理条例》(EAR)限制从美国出口的物品包括所有列于《出口管制清单CCL》中需要出口许可证或适用许可例外条款的物品。
五、用户承诺:
1.用户声明和保证:遵守所有适用的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联合国、欧盟及其成员国、英国、美国(以下简称“出口法”);任何货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交付和处理都不会导致本公司及其管理人员、董事、雇员、供应商、服务提供商、保险公司、再保险或代理人违反出口法律,并应赔偿本公司因任何地区、国家、国际组织和其他相关主管当局因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而施加的任何处罚或罚款。用户明确声明并保证如下:
(i)用户、其母公司、受益所有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收货人或任何直接与用户交付货物的第三方未在联合国、欧盟及其成员国、英国或美国或中国规定的任何适用限制方名单(“制裁名单”);
(ii)将货物交付至不违反任何适用的出口法律或制裁清单的最终目的地和最终收货人;
(iii)如果需要,用户已获得将货物交付至其最终目的地和最终用途的所有必要的许可证或其他政府授权;和
(iv)当通过本公司运输的货物受到任何需要许可或授权的制裁、出口、再出口限制时,用户应在下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2. 用户应向本公司提供适用的出口法律所要求的所有货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准确的产品描述、HS CODE海关代码、ECN/ECCN(如有)、海关估价、数量、所需的许可证和许可证。应本公司的要求,用户应提供有关在该货物中具有任何法律、财务或商业利益的所有相关方(包括运输中的货物及其预期用途和可能的最终用户)的准确信息。
3. 用户允许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和核实,并同意本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货物进行物理检查和开箱检查。
4.如果本公司确定用户违反了上述声明和保证,则用户同意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i) 本公司有权拒绝提供服务;在未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本公司拒绝货物、退回货物、扣留货物、储存、销毁货物或将货物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都视为完全履行了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ii) 本公司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该终止立即生效并且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
iii) 本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并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向任何区域、国家、国际政府组织或其他相关政府当局提供有关货物或运输的相关信息,包括披露在货物/运输中具有合法、财务或商业利益的所有相关方;以及
iv)要求用户赔偿因用户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或本协议条款而造成的任何性质的损失、责任、索赔、诉讼、诉讼、罚款、费用和损害。
六、恶意转运
本公司不接受恶意转运,如用户为入驻Amazon/eBay等平台的商家,不得将本公司海外仓地址恶意用做退件地址,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A.货物收件方无准确用户信息标记且包裹长期滞留本公司仓库不做认领者;
B.包裹已认领但长期未支付相关费用;
C.含退运标签等,明显为平台退运件包裹;
本公司转运业务不支持退件到国内,一经确认属恶意退件,情节严重者本公司将会在亚马逊/eBay等平台方投诉相应卖家。
如有退件需求,请联系本公司GRS(Global Return Service)产品,具体的使用方式可访问grs.4px.com进行了解,也可拨打该业务官方客服电话0755-23508000咨询。
七、保价服务、加固服务和责任范围
1. 保价服务
(1) 用户可视需要在下单环节选择购买保价服务和加固服务。保价服务和加固服务是递四方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如用户未购买保价服务和加固服务,本公司将按照官网(https://https://www.transrush.com/Info/NewsDetails.aspx?ID=19)公示的无保价方式进行理赔。
(2) 保价服务的收费标准可见上述递四方官网所示,本公司建议用户详细阅读并了解收费标准和服务范围。
2. 从本公司接收用户的包裹入库起至包裹派送至指定收件人止,因本公司单方原因导致包裹外包装破损且全部或部分包裹丢失或破损的,用户可向本公司申请赔偿,但对于易碎包裹发生破损或漏液的,本公司不予赔偿(用户购买加固服务的情形下,则按照理赔细则约定的加固服务理赔,)。為了更好的保障用户的權益,寄送贵重物品时,本公司建议您购买保价服务和加固服务,以便在包裹遗失或破损时挽回一定的损失。
3. 不可购买保价服务的包裹:
(1) 递四方官网“禁运物品列表”所列示的禁止寄递的包裹,详见https://https://www.transrush.com/Info/NewsDetail.aspx?ID=1861;
(2) 不易贮存、保鲜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时令水果、特产、水产品等);
(3) 文件类物品(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护照及其他各类证件、票据、批文、档案等)。
4. 液体、易碎物品,如陶瓷类、玻璃类、石膏类制品等特殊商品(详见递四方官方网站https://https://www.transrush.com/Info/NewsDetails.aspx?ID=183),本公司仅在商品丢失的情况下按照理赔规则进行赔付,对于商品破损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价服务范围内,本公司建议用户购买加固服务享受相关赔付,否则需要用户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损失。
5. 赔付规则
(1) 若用户选择了保价服务和/或加固服务并支付了相关费用,包裹发生丢失或破损,用户按照本协议约定申请索赔,且经本公司审核通过的,本公司将按包裹的申报价值参照理赔规则予以赔偿,若包裹的申报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按实际价值为基数参照理赔规则计算赔付金额;若包裹的实际货值高于申报价值的,按照申报价值为基数参照理赔规则计算赔付金额。
(2) 选择保价服务和/或加固服务前,本公司建议用户详细认真阅读递四方官方网站( www.TransRush.com)公示的理赔规则(https://https://www.transrush.com/Info/NewsDetails.aspx?ID=19,包含理赔标准、注意事项、理赔资料、理赔流程和免责条款等内容),用户理解并同意本公司可不时根据法律条例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不时修改该规则,变更后的规则将通过递四方官方网站以网站公告的方式进行公示,本公司建议用户下单前关注递四方官方网站的公示信息。如用户不同意变更事项,用户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本公司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本公司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如用户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用户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本服务,变更事项对用户不产生效力;如用户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用户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6. 本公司不承担任何间接、附带、特殊或衍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或利润损失、收藏品溢价等)所产生的赔偿责任。
八、索赔
1. 索赔要求:用户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包裹发生货损或丢失后的合理时间内联系本公司客服发起索赔,最迟发起理赔的时间不得晚于理赔规则明确的申请限期,逾期视为放弃申请。用户应提供包裹的真实有效价值证明(如发票,合同、付款凭证组合)和按本公司客服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主动说明包裹损坏的相关情况。
2. 收件人受领托运货物的收据上若无受领物品毁损的书面通知,应属托运货物是以良好状况送件的初步证据。对于异常包裹,收件人在签收的时候务必在签收单上注明,并且让快递员签字。货物到达指定地点,除用户或托运人特别声明由指定收货人签收外,货物到达地的门卫、同事、家人等代收人签收将一律视为本人签收,对于正常签收的包裹,本公司将不接受理赔申请。
九、责任限制
本公司不会就下列原因造成的托运货物遗失、损毁、延迟送达、误送、未送达承担任何责任,亦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用户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亦不采取任何运费调整、退款或任何补偿行为:
(1) 因用户、托运货物所有人、承运人不履行责任或疏忽造成的;
(2) 因托运货物的本质或瑕疵、特性或固有缺陷,如有明显破损等;
(3) 用户违反本公司所签发的运单、本条款、服务指南、或其它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申报不实,寄运货件的包装、安全保障、标志或地址书写不当或不完整;
(4) 发生空难事故、公敌入侵、政府当局、法律权限、海关或检疫所官员的行为或疏忽、暴动、罢工或其它地区性争执、民众骚乱、战争或天气所带来的危险、或由非本公司所能控制事项所致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统中断或通讯系统干扰或故障。在此情况下,本公司仍会尽合理的努力,尽快运送至目的地并完成送件。但我们没有义务在出现此类情况时向用户发出通知;
(5) 本公司遵循用户或其他寄、收件人的口头或书面送件指示行为导致;
(6) 如果包裹在送达时无破损且基本完整、收件人未提出异议并发出书面破损记录,寄件人包装并封口的包裹内发生遗失或损毁;
(7) 因清关手续或其它主管机关规定手续所致的延误;
(8) 因用户没有及时确认关税及税金支付所致的延误;
(9) 磁带、文件或其它存储媒体中数据的消除、或曝光底片中照相影像或音带地消除;
(10) 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的包裹;
(11) 易碎品的破损及损坏,包括但不限于玻璃陶瓷材料及其制品,乐器,电子设备元件,照相器材等;除要求加固增值服务后依然导致破损及损害情况外;
(12) 发件人或者购物网站未能提供能够支持多次转运需要的包装而造成的毁损;
(13) 提供错误、不完整、不正确或遗漏的地址信息,无法联系收件人,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我们将不承担责任;
(14) 货物入库超过90天未提交运单发货,系统自动移除包裹并做弃货处理。
十、禁止行为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不得有属于或有可能属于以下任何一项的行为。
1.以不正当的目的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2.侵害本公司以及第三方的商标权、著作权、外观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以及肖像权、广告宣传权以及其他权利;
3.涉及欺诈等犯罪的行为;
4.伪装第三方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5.不正当地使用本公司以及第三方的设备,或阻碍运营的行为;
6.违反法令、本协议或个别协议,以及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的行为;
7.妨害本服务运营的行为;
8.公司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其他行为。
用户违反上述约定,本公司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服务或停止服务;用户行为涉及触犯法律,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要求用戶进行赔偿。
十一、其它
1.本协议的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公司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有效并且有约束力。